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
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应用型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职教中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20〕47号),经研究,决定遴选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2020年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优先面向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数字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群),遴选4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0至15人且相对稳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须取得以下10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或者承担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的基地;
2.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3.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专业、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专业,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省级一流专业。
4.教师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中职学校可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省职业院校名师或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或省级教学团队领衔人,或牵头设立设区市、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承担“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6.承担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任务等工作;
7.承担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获得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优秀特色教材、案例、示范性产业学院、教学平台等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
8.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9.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规模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10.教师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二等奖以上)。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教学团队所报专业(群)须为各学校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且三年连续招生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每校限报1个。申报院校已经有入选为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专业(群)不再申报。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参加1个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应用型本科高校、省属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其他职业院校由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申报推荐。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提交建设方案,并提供佐证材料(需编写目录、注明页码并装订成册)。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申报条件初审通过后向我厅推荐,并填写《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汇总表》(附件2)。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汇总表等)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1年2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职教中心,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立项条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遴选,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培育建设。团队建设立项单位要按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团队专项培训,优化团队建设方案,推进团队教师能力建设。根据本校本专业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
(四)考核验收。团队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崔彦,电话:0591-87091309。
省职教中心联系人:林思煌,电话:0591-87821334,邮箱:zjpxb@fjsjyt.cn,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9层省职教中心培训部,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