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补充通知
各系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新常态下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应有之意。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实施意见中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要求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2015年6月2日下午,教育部召开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议,会上清华大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就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举措做了经验介绍,袁贵仁部长做了重要指示。袁贵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和钉钉子的精神,加强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支持,加强督导考核,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经研究,决定将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平台的《就业指导》课程(第五学期),更名为《就业与创业指导》(第五学期),学时数从16学时增加到24学时。课程调整后,各系部要积极探索,不仅仅《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其他专业课也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同时,要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