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三维育人体系建设,调动训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对2020-2021学年训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4月5日—2021年5月15日
二、考核对象
担任2020级学生的训导师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训导师工作考核采取训导师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及二级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具体要求详见《银河游戏官方网训导师考核办法(试行)》(闽西职院学字[2021]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4月5日-17日,训导师工作满意度测评(30%)。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参与训导师工作满意度测评,学生测评参与人数应不少于训导师所带学生数的 80%。
(二)4月19日-30日,各二级学院结合《考核办法》对训导师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训导师工作量考评(占20%)和训导师工作业绩考评(50%),结合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核算训导师考核结果。
(三)5月6日-11日为公示期。
四、工作要求
(一)训导师考核是落实省委巡视反馈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依据文件规定,对照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并做好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收集;
(二)各二级学院要督促训导师对一学年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全面反映其工作成效;
(三)各二级学院要将本次考核工作与自查相结合,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四)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训导师工作的好做法、典型经验上报学校,进行推广;
(五)各二级学院于5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7723659@qq.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1.《银河游戏官方网训导师考核办法(试行)》
2.训导师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1
银河游戏官方网训导师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夯实三维育人体系建设基础,切实发挥训导师队伍育人作用,激励和促进训导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训导师工作应始终坚持践行“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培养”的教育理念,主要承担对学生的“个体关爱教育”,重在对学生施与人文关怀和人生引导,从学习、生活到心理等各个层面对学生予以关心、教育和引导。
第三条 训导师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工作实绩,着重考核训导师对所带学生的关心和实际帮助。
第四条 训导师工作重点时间段安排在一年级,二级学院原则上仅对担任大一新生的训导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组建临时家庭。新生入学期间,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训导师与学生组建临时家庭,要第一时间向学生阐明学校训导师制度安排的初衷及目的,完成家庭成员的相互认识、资料建档、建立初步的情感联系,同时引导学生明确大学学习、生活目标,填写《训导师制工作手册》,制定训导计划。
(2)学期中家庭生活。通过建立家庭微信群、qq群、下宿舍、家校联系等方式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增进对学生情况的了解。每月组织一次家庭活动,可以选择座谈会、校内外学习参观、户外郊游以及各类文娱体育活动等形式,通过家庭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观念、学习态度、行为习惯、人际状况以及心理健康情况,关心鼓励学生,倾听学生的心声,同理学生的感受。当学生出现思想困惑、情绪困扰、心灵迷茫以及现实困难时给予学生接纳、温暖和鼓励,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帮助学生走出思想和现实的困境。
(3)学期末、学年末家庭活动总结。每个学期末、学年末,训导师要组织家庭成员开展一次总结性活动,并对每学期、每学年的临时家庭活动情况和学生的成长情况进行小结,相关情况记录在《训导师制工作手册》,作为临时家庭的成长记录。
(4)训导师育人协作。训导师在开展工作中,应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的密切联系与配合,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学生表现情况,同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及二级学院训导中心通报所了解到的学生真实情况,寻求力量共同参与临时家庭学生的教育。
三、考核标准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标准为:考评总积分达85分以上,且位于本二级学院参加考评总人数的前20%;合格的标准为:考评总积分达60分以上;不合格的标准为:考评总积分在60分以下。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优先评为优秀等级:
(1)训导师所挂钩的宿舍获校五星级宿舍或校文明宿舍表彰;
(2)训导师所带的学生中涌现出突出先进事迹且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3)训导师所挂钩的整个宿舍学生同一学期内均荣获奖学金。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训导师所挂钩的宿舍被学校通报批评;
(2)训导师在一个学期内没有一次深入过学生宿舍。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等级:
(1)训导师在学生中传递负能量、散布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等不当言论的;
(2)训导师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训导师工作中违反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训导师一年中从未联系过学生,没有组织开展或参与过任何师生交流或活动的。
四、考核程序
第十条 训导师的考核每学年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年5-6月份完成本学年工作考核。在训导师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训导师自评。训导师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按考核评价的内容与要求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写实性的工作总结,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被考核训导师的工作业绩。
(2)训导师工作业绩考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训导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训导师工作业绩重在考核对所带学生的关心和实际帮助。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学生实际制定训导师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3)审核汇总。训导师考评结果包括:训导师工作满意度测评积分(占30%)、训导师工作量考评积分(占20%)和训导师工作业绩考评积分(占50%),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领导组及时评定出等级,并于每年6月底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十一条 训导师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二级学院训导师总数的20%以内。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内部训导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训导师,可取消其训导师的任职资格。
六、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训导师。
第十五条 本考核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训导师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1.训导师与学生是否组建了微信群或QQ群?
A.有(2分) B.没有(0分)
2.训导师是否有在微信群或QQ群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如安全提示、生活引导、学习指导、答疑解惑等)?
A.经常(3分) B.较少(2分) C.从来没有(0分)
3.一学年以来,训导师是否和你有过谈心交流(含电话、微信、QQ等方式进行交流)?
A.有(1分) B.没有(0分)
4.你觉得训导师对你们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程度怎么样?
A.很关心(3分) B.较关心(2分) C .没怎么接触过,不好说(1分)
5.一学年以来,训导师走访学生寝室的情况如何?
A. 3次及以上(3分) C.1-2次(2分) D.0次(0分)
6.一学年以来,训导师是否组织过家庭活动,如座谈会、校内外学习参观、户外郊游以及各类文娱体育活动等?
A.有(2分) B.没有(0分)
7.一学年以来,训导师组织家庭活动(如座谈等)的次数?
A. 3次及以上(3分) B.1-2次(2分) D.0次(0分)
8.你遇到困难或者困惑是否会找训导师?
A.会(2分) B.偶尔会(1分) C.绝对不会(0分)
9.你遇到困难或者困惑找训导师时,他/她是否乐意提供帮助?
A.很乐意(3分) B.比较乐意(2分) C.一般(1分)D.不乐意(0分)
10.你觉得训导师对你的帮助情况如何?
A.很有帮助(4分) B.有些帮助(3分) C.没有帮助(0分)
11.你对训导师工作情况的评价如何?
A.很满意(4分) B.比较满意(3分) C.不太满意(2分) D.不满意(0分)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月11日